Q/BGU7-90
TECI系列
溫差電致冷組件總規范
TECI系列溫差電致冷組件總規范
1本標準為TECI系列溫差致冷組件總的要求。它適用于正式生產的TECI系列溫差致冷組件(以下簡稱組件);對組件的特殊要求,供需雙方協商解決。
1.1本標準的內容包括:
a.技術要求與試驗方法;
b.驗收規則;
c.標志、包裝、貯存;
d.其它。
1.2引用標準
SJ 2855 溫差致冷名詞術語
SJ 2856 溫差電致冷組件型號命名方法
GB 2828 逐批標查和周期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
GB 2829 周期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(適用于生產過程穩定性的檢查)
GB 2423 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
2 技術要求與試驗方法
2.1 試驗條件
2.1.1 氣候條件
a.溫度:5~30℃
b.相對溫度:小于80%
c.氣壓:86~106千帕(645~795mmHq)
2.1.2 散熱條件
測試組件的熱電參數時,熱端應采取散熱措施。
2.1.3 供電條件
組件為電流換能性器件,致冷時必須使用紋波系數小于10%的直流電流,產品測試時一般采用紋波系數小于2%的直流電源,并注時直流電源紋波系數。
2.2 全部組件必須進行合理的有效工藝篩選。
2.3 外觀
2.3.1 目測組件的外形,引出線的排列位置及正負極標志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定。
2.3.2 目測組件的外觀應無銹蝕或其它機械損傷,內部不得有污物,元件排留應整齊。
2.3.3除雙面金屬化的組件對厚度偏差不要求外,一般組件的厚度的偏差應在±0.05mm的范圍內,試驗方法是用千分尺測量四角和中心5點,測試后符合規定的要求。
2.3.4 除雙面金屬化的組件對平行度偏差不要求外,組件的平行度誤差應小于0.05mm,試驗方法是將組件置于一基準平面內,用百分表測量四角和中心5點,以中心為基準點。四角四點中大超差值應符合規定的要求。
2.4 組件的熱電參數應符合產品標準的規定。
2.4.1 組件的大溫差△Tmax的測試按SJ2858-88《溫差電致冷組件性能的測試方法,溫差及低冷面溫度的測試方法》進行,或按Q/BGU9-90進行。
2.4.2 組件工作電壓和大溫差電流的測試是在測量大溫差△Tmax時記下的電壓值和電流值,組件大溫差下的工作電壓,大溫差電流的離散率的值小于10%。
2.4.3 組件的歐姆電阻R的測試時在環境溫度為23±1℃時,給組件施加1000HZ的交流電流,其電流的有效值<10mA,測試組件上的交流電壓有效值,根據歐姆定律求出歐姆電阻,其致冷組件的歐姆電阻值的離散率的值小于10%。
2.4.4 大致冷功率Qmax是在熱端溫度為27±1℃,△T=0時按公式(1)計算
Qcmax=0.07NI(瓦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)
式中:N——組件對數;
I——組件的大溫差電流。
若熱端溫度不是27℃,而是3~50℃范圍時,大致冷功率Qcmax將按公式(2)加以修正。
Qcmax/th=Qcmax[1+0.0042(Th-27℃)]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2)
式中:Qcmax—熱端Th=27 ℃的大致冷功率;
Qcmax/th—熱端Th=3-50℃時實測溫度下的大致冷功率。
2.4.5 溫度均勻性試驗
將組件置于27±1℃的散熱板上,通大溫差電流,測量冷面9點溫度,以中心為基準點,其余8點離邊的距離小于1/4邊長,這8點與中心值的差值應小于±4℃.
2.5 組件的引出線應牢固的與組件連接,經下列試驗后引出線不應有斷裂與機械損傷。
2.5.1引出線抗拉試驗
將組件垂直固定,輪流在每根引出線上沿軸線方向加靜負荷19.6N,時間10±1秒,引出線不得有斷裂與機械損傷。
2.5.2 引出線彎曲試驗
將組件水平固定,在引出線端部沿垂直方向加靜負荷4.9N,時間為10±1秒,引出線不應有斷裂與機械損傷。
2.6 產品的結構應牢固可靠,經下列試驗后,其結構應完整,熱電參數應符合規定的要求。
2.6.1高溫試驗
按GB2423.2-81試驗方法進行,將非工作狀態下的組件放置在溫度為70℃的范圍內,持續時間為16h,試驗后在室溫下放置2h,然后再4h內測完大溫差,其值應符合規范表的要求。
2.6.2 變頻振動試驗
按GB2423,10-81的試驗方法進行,將非工作狀態下的組件固定在變頻振動后上的夾具上,做x.y兩個方向的試驗,振動頻率為10~500~10HZ,振幅為0.35mm,加速度為10±1g,一次掃面3分鐘,每個方向掃面10次,試驗后組件的大溫差應符合產品標準的規定。
2.6.3 溫度變化試驗
按GB2423,,2-81試驗方法進行,將非工作狀態下的組件放置在溫度為-55~+70±3℃的范圍內,持續時間各30min,轉換時間大于2min小于3min,循環次數5次,試驗后在室溫下放置2h,然后在4h內測完大溫差,其值應符合規范表的規定。
2.7 組件經下列工作壽命試驗后,熱電參數應符合規定的要求。
2.7.1 電耐久試驗
將組件置于27±1℃的散熱板上給組件施加大溫差電流168h,試驗后在室溫下放置2h,然后在4h內測完組件的大溫差,其值應大于試驗前大溫差的0.85倍。
2.7.2 AC交變試驗
將組件安裝在實驗臺上,通電6s 停18s,后向通電6s再停18s,為一循環周期。通電時,調電流使熱面溫度達到80℃,試驗時間為12h,試驗后組件的歐姆電阻R1的變化△R1的值與原歐姆電阻R1之比小于10%。
3 驗收規則
3.1產品的驗收規則按以下三種進行。
3.1.1 成品檢驗(CD)
3.1.2 例行試驗(LX)
3.1.3 交換試驗(JS)
3.2 成品檢驗由生產廠檢驗部門進行,檢驗方法和檢驗標準由生產廠自行規定。
3.3 例行試驗
3.3.1 例行試驗每季度進行一次,產品在連續生產一年以上,但連續三次例行試驗都是一次通過,則例行試驗允許每半年一次,月產量少于500塊的產品每季度進行一次。
3.3.2 例行試驗的產品應以成批檢驗合格產品中任意抽取,每個試驗分組抽取一組樣品進行試驗,各組樣品分別編號與標記并保持到試驗終止。以便各個樣品在實驗前,試驗中間與試驗終止后考核其變化。
3.3.3 例行試驗引用GB2829-81判斷水平Ⅱ,一次抽樣方案,例行試驗的項目順序。產品合格質量水平RQL值及判定數據見表1.
表1
分組序號 | 試驗項目 引用標準 | RQL | 判定數據 AcRo | ||
一 | 外形 本標準2.3.1 外表面 本標準2.3.2 厚度誤差 本標準2.3.3 不平行度 本標準2.3.4 | 40 | 12 | ||
大溫度 本標準2.4.1 工作電壓大 本標準2.4.2 溫差電流 溫度均勻性 本標準2.4.5 | |||||
試驗 引出線彎曲 本標準2.5.2 試驗 | |||||
二 | 高溫試驗 本標準2.6.1 變頻振動 試驗 本標準2.6.2 溫度變化 試驗 本標準2.6.3 | 30 | 12 | ||
三 |
AC交變試驗 本標準2.5.1
| 30 | 12 |
全部通過上述試驗項目,滿足表1中的規定,則例行試驗為合格。
3.3.4 例行試驗頭一次抽樣檢查判為不合格時,該批產品可以在失效分析的基礎上,采取必須的措施剔出不合格品,再重新提交例行試驗,其允許不合格的質量水平RQL值及判定數據均按3.3.3款及表1的規定。
3.4 交換試驗
3.4.1 經例行試驗合格的產品提交給使用方時,應進行此試驗,交換試驗由生產廠和有貨方共同進行,若使用方接到生產方通知的兩周內,不能參加驗收時,可由生產廠質量檢驗部門進行驗收。
3.4.2 交換試驗的抽樣,引用GB2828-81一般檢查水平Ⅱ,一次抽樣方案。
3.4.3 交換試驗的項目序號及組件的合格質量水平AQL值見表2.
表2
分組序號 | 試驗項目 | 引用標準 | AQL | |
一 |
| 外形 外表面 厚度誤差 不平行度 | 本標準2.3.1 本標準2.3.2 本標準2.3.3 本標準2.3.4 | 4 |
二 |
| 大溫度 工作電壓 大溫差電流
| 本標準2.4.1 本標準2.4.2 | 2.5 |
3.4.4 交換試驗一次驗收不合格時,此檢驗批可經過篩選再重新提交檢驗,其檢驗標準仍按表2的規定。
4 標志、包裝、貯存
4.1 產品應具有下列標志,型號,批號
4.2 產品應有良好的包裝以保證在運輸過程中不受損壞,包裝盒內應有產品說明書,盒上應有封條并注明
4.2.4 生產廠商標;
4.2.2 產品型號、產品數量
4.2.3 檢驗員、包裝員代號
4.2.4 包裝日期
4.3 產品說明書應包括下列內容:
4.3.1 生產廠商標;
4.3.2 產品標準編號、型號;
4.3.3 產品的主要用途;
4.3.4 產品的主要熱電參數與特性曲線;
4.3.5 產品的外形圖
4.4 產品包裝應堅固并清晰注明“小心”、“防滑”、“防震”字樣或圖樣。
4.5 產品應保存在-10~+40℃,相對溫度不大于80%干燥通風而且無腐蝕性氣體的倉庫內,在一年內確屬生產廠制造的原因而損壞的產品,生產廠應負責調換。
5 其它
5.1 長期存放試驗
在規定條件下存放3~5年,供提交產品質量參數。
5.2 長期壽命試驗
在規定條件下進行1000~5000h試驗,或更長時間的壽命試驗,供提交產品質量參考。